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现将第八采油厂宋二联废液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生态环境管护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6645977611
终稿--第八采油厂宋二联废液处理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宋二联--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