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公开下列信息: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查阅链接:见附件
纸质版报告书查阅途径: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鑫,联系方式:0459-332105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包括四合乡福发村;鹤鸣湖镇庆丰村、三合村;宏伟乡核心村;红旗镇先锋村;四季青镇兴隆村、东方红村、同乐村、万发村;花园乡永久村、光明村;东兴乡旭日村等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网络连接地址: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正在完善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鑫,联系方式:0459-3321053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黑龙江平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潘工,联系方式:18814665122
邮 箱:hljpchb@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表)林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pdf
林甸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